第61章 番外·不归人(上)(1 / 2)

别老惦记我 南书百城 5403 字 9个月前

一、

2017年的冬天,盛苒只身一人,住在台北。

以潮湿为标签,这是一座可以用脚丈量的城市。冬雨连绵,她频频回忆起初中地理书上的句子,亚热带季风气候,冬季温暖,雨量偏多。

与她合租公寓的女孩儿叫杜蘅,是个内陆的北方人,平日里大大咧咧,无话不谈,什么都爱同她分享。

下雨又没有课的时候,空气潮湿,盛苒就也安安静静,与她共享一只耳机。

那些日子刚到台北,她混沌地爱着林夕,天底下求而不得的人都是同一副模样,句子写得热烈又无畏,像是得了失心疯。

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

欢喜伤悲老病生死说不上传奇

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

荤素不忌,她听得热泪,每句词都好像在唱自己。

杜蘅扯下耳机,眉头皱起来,眼中浮起天真的困惑:“林夕为什么这么惨”

盛苒微怔,然后笑。

她想起很久很久之前,沈稚子也曾经用这样的语气,像模像样地指责她:想点儿好的不行么你思想怎么这么阴暗

于是她敛眸,轻声答:“怨憎会,爱别离,求不得,谁都没办法。”

窗外雨声骤急,今夜台风过境。

杜蘅放下耳机,手指无意拂过她的指尖,为冰凉的触感惊叹出声。她嘟嘟囔囔地爬起来,一边为她倒热巧克力,一边耸着鼻子摇头:“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,很容易滋生负面情绪的。你真应该多出去看一看,我们学校那么多青年才俊。”

杜蘅没听过她的故事,但也断断续续地了解到,她曾有过一段不太容易放下的旧情。

年少的恋人总是难以忘怀,她能明白,也能理解。

折身将热巧克力递出去,盛苒低眉接过,温声道谢。这个角度,她看到女生白皙的耳垂,盈盈润润的,像成色上乘的羊脂白玉。

大概是为好友不甘,杜蘅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恨铁不成钢:“不跟身边的人谈恋爱也没关系啊,转移一下注意力,去网上吸小哥哥也一样。”

提到小哥哥,她突然变得鬼鬼祟祟。

抱着手机钻进毯子,杜蘅献宝似的调出相册里的图:“你看,国内最近成立了好多偶像组合,男孩子们一个赛过一个地好看。”

“我喜欢好多人,在那些人里,就最喜欢他。”

“他的眼睛真的好漂亮好漂亮”

视线扫过手机屏幕,盛苒默不作声,两手端着热巧克力,心里几乎是有预感的。

杜蘅手指微动,沈湛的脸就这么猝不及防,出现在她眼前。

隔着一道屏幕,他对她笑。

比记忆里的年少时代更加耀眼,沈湛的桃花眼在很久之后,成了粉丝们追捧的记忆点。那眼笑起来是有光的,简直让天地万物齐齐失色,隔着屏幕也能感受到蓬勃的朝气。

“是很帅啊。”良久,盛苒语气平静地发出感慨,不着痕迹,笑着接茬,“可惜我没有少女心,也没力气追星了。”

风带着雨珠,噼里啪啦地打在窗玻璃上。

杜蘅喋喋不休,她的注意力慢慢偏移,看着窗外蔓延的水汽,不受控制地开始走神。

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

沈湛还不是少女们手机里的新生偶像,他带着她满世界乱跑,在圣地亚哥跳伞,在拉斯维加斯跨年,在太平山顶看夜景。

印象最深仍是香港,维多利亚港一眼望去纸醉金迷,排队坐缆车的人又多又杂。

入夜之后山风凛冽,他打开大衣把她裹进怀中,将她的下巴按在自己的胸口。

“好冷啊。”他一边叹息,一边笑着握住她的手,放进他的口袋,“我们都是小动物,应该抱在一起互相取暖。”

那时盛苒静悄悄的,没有说话。

可她从他胸前抬起头,看到的,就是那样一双眼。

漂亮的,温柔的,带笑的,比寒星还要明亮。

那么那么耀眼。

后来她一个人生活,也不是没再爬过山。

可台北的繁华只有一隅,她偶尔感到冷清,还是会怀念少年的体温。

但也是隔了这么多年,她才明白,那些热闹和温柔,其实全都是他一个人的。

连同那道体温,都不属于她。

二、

2010年,盛苒十七岁,读高三。

她的好友在这年为一个神仙似的男生发了疯,观星的车在研究所停下,全车人都下去了,只有她还在磨磨蹭蹭,不肯放开那个高瘦的少年。

盛苒心里好笑。

班长拿着花名册点名,四处寻找失踪的沈稚子。盛苒站在队伍末尾,剥了颗糖,含混不清地提醒:“她到了,还在车上。”

班长会意,低头打钩,下一刻,例行公事地点到她的名字。

“到”

风拂过林梢,阳光跳跃着滚下来。

两道回应的声音,一男一女,遥遥重合在一起。女生带着点儿漫不经心,男生声线低沉,难得地正经。

盛苒愣了愣,抬头看过去,草木萧萧,正正对上一双桃花眼。

就那一双眼,后来变成多少少女魂牵梦萦的求不得。

“对不起。”视线相撞,沈湛立刻反应过来,“我听错了。”

他演得很好,把脸上那几分错愕与局促表现得恰到好处,盛苒信以为真。

于是她眨眨眼,凑过去:“沈湛”

啊,真好,她记住他的名字了。

一定是因为他在车上,给了她那颗糖。

沈湛弯着眼笑:“对。”

顿了顿,有些懊恼,又像是为自己开脱:“我们两个的名字,发音实在是太像了。”

“像吗”

他的语气太诚恳,她还真的一点儿都没有多想。

“当然”

十八岁的沈湛信誓旦旦,急于证明。

盛和沈,苒和湛,姓氏贴得这么近,是个人都该分不清前后鼻音;名字里又带着如出一辙的“an”,命中注定地押韵。

盛苒信了他的邪。

但是最开始,她没想过跟他恋爱。

不是她自惭形秽,而是这个人太耀眼,高高在上,目下无尘,像是什么都入不了眼。

可邪门的事就这么砸到她头上。

体育课自由活动,班长的排球脱了手,不小心砸到她身上。班长道歉的话还未脱口,就先收到了沈湛别有深意的威胁:“你往哪儿打呢”

“”

大家都没有恶意,盛苒却在四起的暧昧目光里愣了很久,才迟迟反应过来。

那天回宿舍的路上,不住校的男生亦步亦趋,跟她到楼下。

她停下脚步,路灯昏黄,借着光线,安静地看了他很久。

“你喜欢我”

良久,发出疑问句。

沈湛想也没想,立刻抬头:“喜欢。”

对视的瞬间,她在他脸上捕捉到细微的局促,像是情窦初开。

她突然心软了。

直到很多年后,盛苒想起她在天文台对沈稚子说的那句“我不喜欢他这款”,脸还火辣辣的烫。

自己打的

那时能有多爽,后来就有多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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