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8章 大商的新律法(2 / 2)

姜后与黄妃自然不想,这个事情办得不够漂亮。

在看到上面矿石分布不同之后,两人心里同时想到了一个办法。

具体如何分配这个事情,姜后与黄妃后面自行商讨就是。

把金矿、银矿事情分发了下去之后,帝辛看着商鞅把刚刚,因为姜后、黄妃过来,打断的话,继续说了出来。

“商鞅,大商现在正处在百废待兴的时刻,很多时候刑罚可以重一些。”

“免得那些贵族和百姓,在看到庶民的时候,还会不自觉地有之前的习惯存在。”

“孤不需要他们对庶民一视同仁,但庶民与奴仆到底是不同的。”

“庶民的生命,也当要在很多东西之上。”

帝辛从一开始,就没想着要把事情做得与前世,他穿越过来的那个时候相比。

身为皇权的受益人之一,帝辛从来不否认,他渴望权利这个事情。

在这个基础上,想要达到人人平等,就很可笑了。

因为,有他这个人王在,就不可能真正的实现人人平等。

于帝辛来说,他只需要给那些庶民一个,能够不被轻易压榨的空间就够了。

再具体的,就要靠着他们自身往上爬!

科举这一条,康庄大道,帝辛已经在给他们铺了。

若是没办法站到这条道路上来,帝辛也就再去过多理会。

只是土地的所有权,还有一些赋税之类的,帝辛需要好好斟酌一番之后,再与商鞅商量。

进行适当的增减,来保证大商国库充裕的同时,庶民与百姓的利益,也不会被波及。

说到庶民和百姓,帝辛一开始是想要给大商子民全都赐姓的。

可后来一想,要是他真的这么做了,那那些废了很大力气,才得到姓氏的百姓,岂不是会心生不满?

想了一圈之后,帝辛最终决定下来,不给庶民赐多姓。

所有庶民的姓氏,由三大姓氏组成,等到后面他们真的通过了科举,考取了功名之后,可自行前往所在县衙府城,换姓。

想来,要不了几百年,大商之中无姓之人,会少很多。

对于那些奴隶,帝辛没有改变他们太多的处境,只加了一句,不可轻易伤害奴隶性命。

若奴隶真的犯了大错,可交由当地的县衙来处理,查明之后,才可处置。

在帝辛的安排之下,大商依旧处于一个阶级地位分明的王朝,可在这里面很多事情,又隐隐的发生了一些变化。

商鞅按着帝辛的办法,编撰出来的律法可以说是严明到了极点。

在很多事情,要远比秦始皇颁布的大秦律,还要严苛。

这个律法一经发布,那些百姓和贵族纷纷变了脸色。

他们有些想要闹事,可律法上也有对他们有利的地方,再三权衡之后,他们还是放弃了。

至少,这律法真正约束的是那些残暴不仁之人。

他们大多数人,也不会去犯这些事情,而且有这些律法存在,他们的一些基本权益也得到了保证。

庶民与奴隶几乎不识字,在大商县衙的帮助下,他们也知道了这律法上的内容。

在听到说,有个叫什么科举的,可以让他们成为权利阶层后,庶民几乎喜极而泣。

那些奴仆也很高兴,因为在律法上明确的规定了,依旧他们卖身价位的不同,他们需要赎回自由身的价位。

同时,在主人家同意,或者获得自由身之后,他们也能去参加那个科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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